内容 |
涉外企业税务登记 |
联系电话 |
吐鲁番市地税局计会征收科:0995-8562683鄯善县地税局计会征收科:0995-8398691托克逊县地税局计会征收科:0995-8803033 |
投诉电话 |
0995-8562063 |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许可条件 |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期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申请资料 |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
办理程序 |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
办理部门 |
吐鲁番市地税局计会征收科鄯善县地税局计会征收科托克逊县地税局计会征收科 |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9:30-13:00 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 依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的通知》(新地税发〔2006〕166号) |
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