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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
标    题 天马超市门口停车场问题
写信时间 2017年10月14日
信件内容 市委领导:随着市区机动车越来越多,市区内停车场就比较紧缺,但是也需要规范。天马超市门口停车场,拉个杆子就可以收费,只有一个保安,收费标准也不公示,只给出示一个名称是“马德强”的定额发票,据我所知,“马德强”已经死亡,而且他是原天马夜市的,是不是拿餐饮的发票当停车发票,这个也有待查询。如果是正规的停车场我认为应该公示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如果不是,是不是涉嫌违规经营,乱收费,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关注“市长信箱”,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责成高昌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天马超市门口停车场于2017年6月13日,在高昌区发改委办理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备案收费标准为白天停车(北京时间早9:00—晚22:00):小汽车2元/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车?次;夜间停车(北京时间晚22:00—次日早9:00):小汽车10元/车?次;另备注:
  1.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不超过15分钟不收费);
  2.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均免费;
  3.在天马超市购物凭购物小票可免费停车2小时;
  4.在苏宁电器购物凭购物小票可免费停车3小时;
  5.为苏宁电器和天马超市配送货车辆在送货期间免费停车;
  6.各检查单位例行检查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7.外租区农村信用社门口该行指定停车区办理业务客户及运钞车不得收取停车费;
  8.对军人及残疾人凭证件免收停车费。
  经高昌区发改委检查发现,该停车场未按备案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未进行公示,也未按规定安装门禁计时系统。针对发现的问题,高昌区发改委已于2017年10月21日向该停车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停车场立即停止收取停车费,并进行停业整顿,待整改完毕后另行申请办理停车收费核准备案手续。

办理时间 2017年10月23日

开办:新疆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主办: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承办:吐鲁番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0995) 8522885  地址:吐鲁番市绿洲东路495     邮编:8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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