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147起,处罚35人,罚款5850元。
1.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55起,处罚35人,罚款5850元(高昌区丁永涛驾驶的机动车因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罚款200元)(鄯善县康海军在老城光明路路段因违规停放车辆罚款200元)(托克逊县西尔皮丁·卡哈尔在解放路中桥前占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口头教育警告)。
2.查处乱吐、乱扔、乱摆设、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80起。
3.查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12个。
特此通报
吐鲁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来源: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