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昌区按照国家《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电化新疆”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有效推进电气化建设步伐。据了解,目前,全区已安装电采暖农户90户;安装电采暖乡(镇)卫生室、村级阵地5个(所),采暖面积8680平方米;同时,在公共机构及民用领域电气化中,已完成69所学校幼儿园电采暖面积34300平方米;完成电采暖便民警务站98座,采暖面积6260平方米;旅游、企业、水利等方面共完成采暖面积5万平方米。
来源:高昌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