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全市开展文明创建暨城市综合整治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211起,处罚56人,罚款10050元。
1.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75起,处罚54人,罚款9550元(高昌区买某驾驶的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罚款200元)(鄯善县吾某在县医院路段因违规停放车辆罚款200元)(托克逊县帕某因店外占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清理并让其进店经营)。
2.查处乱吐、乱扔、乱摆设、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107起,处罚2人,罚款500元。
3.查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29个。
特此通报
吐鲁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