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全市开展文明创建暨城市综合整治共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132起,处罚44人,罚款6900元。
1.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47起,处罚44人,罚款6900元(高昌区买某驾驶的机动车因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罚款200元)(鄯善县郭某在县医院路段因违规停放车辆罚款200元)(托克逊县阿某在友好路九龙农贸市场因占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口头警告并劝其离开)。
2.查处乱吐、乱扔、乱摆设、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85起。
3.查处“门前五包”责任单位45个。
特此通报
吐鲁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